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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第篇。

盗圣外传

编辑:社长

作者:YL夜灵

01

我叫方一白,江湖人称盗圣。

如果贼也分好坏的话,我想我是属于名利双收的那一种。一个贼在金字塔的顶端站得久了容易烦更容易腻,有时难免也想换换口味,我们这行流行一句话叫:只有想不到没有偷不到。

生在乱世,人人自危,要想活命就得学会自保。

当我出门看到满街刀剑晃眼的场景时,突然也想跟随一下潮流,这可不是盲目跟风,这年头如果没有一件趁手的兵器在手,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出来混的,这不,连街上卖菜刀的都知道涨价了。

02

偷什么并不重要,为什么偷,才是值得思考的问题。前者有待探究,后者,却是我从业以来的一大遗憾。

我六岁拜师,学艺十六载有余,本以为可以横行天下,成为一代侠客,出来后才发现自己什么也不是。每天游手好闲、多管闲事的生活并没有让我混出什么名堂,等到有一天钱袋空了,一摸肚子才知道原来吃饱饭才是头等大事。

命再苦不能怪政府,点再背也不能怨社会。

说到底都是我的师傅不懂剑法,故事里的大侠不都是一柄剑一壶酒浪迹天涯的吗?虽说条条大路通京城,赤手空拳也同样可以取人性命,但至少也应该有降龙十八掌这样的绝世武功才能扬名立万。

一个初出江湖,武功一般,长相一般的少年,没家事也没背景,能在江湖立足本来就已经很难了,要想成为一代大侠更是难上加难。人生在世不能实现理想,实在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。

于是我只好又回去山上,跟他老人家提了些建议。

师傅听后摇摇头说,这世上根本不存在这样的武功,那都是小说里杜撰出来的,都是假的。

我说,哦,那你就不能教徒儿一点有杀伤力的武功吗?什么九阳神功,九阴真经,弹指神通,乾坤大挪移。

师傅皱起眉头回答,我会的全部都已经教给你了。知道行走江湖最重要的是什么吗?他朝我竖起两根手指。

我说,银子。

师傅拍了一下我的脑袋,说,保命,命都没了要银子有什么用?

我听完立马就笑了,练了十几年轻功如果只是用来逃命的,那我还不如去送快递。

师傅狠狠扇了我一巴掌,大骂我没出息。

我满脸委屈地跪在师傅脚边,死命挤眼泪。

终于师傅心软了,一挥衣袖甩在地上一本残破不堪的深褐色秘籍,我知道那是师傅压箱底的东西,顿时心花怒放,像是抓到救命稻草般满心欢喜地捧起来,万分小心地拍掉上面的灰尘,紧接着我就看到“葵花宝典”四个触目惊心的大字,吓得赶紧丢回地上。

妈的,老子还是处男啊。

连夜下山,自此以后我便不再对这件事抱有任何的幻想。

我开始明白了一个道理,其实行走江湖本身就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,会武功也有很多事你做不了更不愿意去做,比如打劫,比如街头卖艺,更有甚者还给富人家当保镖,替黑道做杀手等等。

武功高强都要吃饭,世道艰难,这话可不是我发明的。

03

送快递虽不费多少气力,无奈工钱太少,一趟十文,打壶酒都不够,跑一天下来解决三餐倒是没什么问题,但要想过上顿顿有肉的小康生活,还是略为艰难。

有一回我送货路过城南老朱家的猪肉铺,看到老板老朱肥头大耳,浑身是膘,正低头专心致志地剁着一排猪蹄。

我走过去问,朱师傅,学杀猪有什么要求?

老朱头也不抬,边剁边答:没什么要求,有胆子有力气就行。

我说,我有的是胆子和力气。

老朱瞥了我一眼问,那你有经验吗?

我说,没有,但我杀过人。

老朱愣了一下,握着刀的手悬在半空,满脸惊异。

我骗了他,我承认自己从来都没有杀过人,但我当时想的是:杀只猪而已,应该不会比杀人难吧。

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晌午,我出发前往与老朱约定杀猪的地点老刘家,老刘家有一头养了好些年的黑皮老母猪,又肥又壮,老朱怕一个人杀不动,又不舍得花钱雇帮手,正巧撞上我这个自己送上门的徒弟,便招呼我跟着一起过去搭把手,感受感受。

一路上我哼着小曲,心里盘算着要是以后每天都能吃到红烧猪蹄这样的美味,也不枉此生了。接着我去李掌柜的酒铺要了一碗酒,呼呼两下喝完,末了还理了理发型,确定非常帅之后,这才运功提气,一口气蹦到老刘家。

兴许是来得迟了,又或许是老朱过于心急,灶上的水还没烧开,他连刀都已经磨好了,坐在院里同老刘悠闲的唠着家常。两米多长的木凳上架着那只被绑得严严实实的老母猪,此刻正老实地躺在那儿喘着热气。

老朱递给我一个大木盆说,一会儿你就拿这个接猪血,接完了把它倒到锅里煮,这样血块就比较紧实了。

我点点头,招呼老刘过来一块儿把猪按住。

兴许是知道自己命不久矣,我和老刘刚一按住,还没等老朱动刀,老母猪就发出撕心裂肺的吼叫,经验丰富的老朱面不改色,顺着猪的脖子一刀划下去,干脆利落。老母猪吃痛死命地挣扎起来,年过半百的老刘最先松了手,而我因为没有什么经验,被溅了一手血不说,还把绑猪腿的绳子给扯了下来。

老母猪“轰”地一声从长凳滚落,顺势挣脱另一端的绳子,带着血开始一路小跑,绕着老刘家的院子兜了足足两圈,其间屎尿横飞,惨叫连连,最后终于在院西的一棵大梨树下咽了气。我看着这满院的猪血,又回想起刚才激烈残忍的画面,深吸了一口气。

其实杀一个人是很难的,没想到杀一头猪更难,猪比人更能挨刀子,比我见过的所有生物更有生命力,这真是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。

还愣着干啥?接猪血去啊!老朱双目圆瞪,朝我呵斥了一声。

我说,朱师傅,对不住,我还是觉得杀人比较适合我。说完一个转身离开了老刘家。

04

之后我便再没有想过跟着老朱学杀猪这回事,我是真的觉得这一行不适合我,红烧猪蹄固然好吃,也总会有吃腻的一天,要是我以后也吃成了老朱那副身板,不仅白瞎了这身轻功,师傅知道了,也一定会气到吐血,把我打到浑身是血。

后来我就开始尝试更多不同的职业,我运过镖也看过场,还跟醉仙楼的师傅学过做菜,可是无一例外都干不长久,我最近的一份工作是在城里最大的银楼卖细软。

那日恰逢灯节,银楼里人来人往络绎不绝,伙计们忙得热火朝天。

有位年轻漂亮的姑娘出手阔绰,买下了店里价值不菲的一对玉镯,谁曾想到就在付钱的时候银两和玉镯被一个持剑的男人双双掉包,换成石头。

那人转身便走,轻功了得,银楼看场子的混混们全都看傻了眼。我知道能追上他的人只有我,也只能是我。虽说下山三年来我一直不务正业,但轻功却一点没落下。

大约追了三条街吧,只记得最后我们停在一条无人的暗巷里,那人已经累得气喘如牛,握剑的手止不住地颤抖,而我仍跟没事人一样平静站在他面前。

大哥,给条生路吧,混口饭吃而已,何必呢。

人可以走,东西留下。

我行窃六年有余,从未见过如此轻功盖世之人。接着他叹了一口气,说,算了,兄弟,今天的东西,我分你一半,如何?

我要说不行呢?

我话音刚落,他立即做了一个拔剑的手势,我心头一紧,挤出一个笑脸说,行吧,我要那对镯子。

就这样,我风风火火的赶回了店里,并且亲手把镯子交到那个姑娘手里,姑娘一脸惊异地望着我,我发现她身上穿的虽然不是什么绫罗绸缎,但也不是一般人家姑娘穿得起的,彼时的她面色红润,不施粉黛,却另有一番清新雅致,她浑身上下散发一股处女自带的幽香,羞涩的笑容里有两个浅浅的酒窝,还有那句暖到心窝里的“谢谢你”,那么温柔,那么动人。

我一时之间看得如痴如醉,浮想联翩,脑袋早已飞到了九霄云外,等我回过神来时,她已经不见了。

凝望远方,我想,乱世之中如果能有这样一个姑娘陪在身边,让我天天杀猪我都愿意。

我甚至想过一直在这里干下去,直到那个姑娘再次出现,但是很不幸,我被开除了。原因很简单,我把那对镯子追了回来,却没有追回买玉镯的银子,姑娘拿着镯子走了,杳无音讯。而银楼却因此白白损失了财产。

掌柜说,这事你得负责。

我说,怎么负责?

很简单,要么找回银子,要么找回玉镯。说着他又指指门外,要么就滚蛋。

我说,去你妈的,什么逻辑,滚蛋就滚蛋,老子不稀罕。

05

滚蛋后的我迫于生计只得重操旧业,替人送送东西,看看场子,可是那天晚上的场景却一次又一次的出现在我的梦里。

每次想到那句暖到心窝里的“谢谢你”,我都感觉如沐春风。甚至连贼人那句发自肺腑的感叹“我行窃六年有余,从未见过如此轻功盖世之人。”我都听出来一股惺惺相惜的味道。

我总在不断地回忆,不停地思索,偶尔我会想得开怀大笑,却发现身边空无一人。我知道自己喜欢上她了,尽管我只是见过她一面,听她说过一句话而已。

我总觉得自己应该去做一件事,或者做一个决定,这个决定可以帮我找到答案,让我脱离现在的生活。

日子一天一天过,我见到的想到的也越来越多,终于就在某天,我灵光一闪,踏上了一条不归路。

我成了一个贼,一个讲道义的贼。

所谓盗亦有道,干这行的可以没节操,但是不能没底线,我的底线就是对富不对贫。

我专挑城里那些家里有宝贝的大户人家下手,下手前还会提前告知对方我要去偷什么,什么时间段去偷等等,就比如那日将军府大门上被人帖了一张纸条,纸上寥寥数语:府上白玉观音,三日后来取,盗圣方一白。

这么做不是为了装逼,更不是想打草惊蛇。我不过是想借此机会看看他们到底把宝贝藏哪儿了,那户人家收到消息后一定会忍不住跑去看看自家宝贝还在不在,需不需要换个更为隐秘安全的地方藏好,而此时此刻的我早已潜入府中暗中观察,我所要做的,就是在三天内想尽所有手段把那件宝贝弄到手,然后开溜。

奈何大户们彻夜难眠,在府上布好天罗地网,三天后看到空无如也的宝柜,也必然会目瞪口呆,惊为天人。

我不知疲倦地干着这样的勾当,穿梭其中,愈发自如。偷来的宝贝被换成银子,一半拿来救济穷人,一半拿来自己吃喝。我知道自己做这些并不全是为了钱,我想找到一个人。

那个买玉镯的姑娘,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够再次遇见你,就算跑遍天涯海角,潜进全天下的富人家里,我也要找到你,虽然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,但是我想,你的名字一定很美,就和你的笑容一样。

事实上并没有偷到天涯海角那么夸张,我不过是搞定了周边几座城里的十几家大户,名声便已不胫而走,各地富绅对我又恨又怕,百姓却希望我早日到来,这善事做得多了,众人口口相传,传着传着也愈发离奇。

我听过最沾边的一个版本是:一代盗圣方一白神龙见首不见尾,一生行侠仗义,劫富济贫,独门武功凌波微步,灵犀一指名震江湖。

最狗屎的一个版本是:盗圣方一白精通奇门遁甲之术,变化无穷,他其实是丐帮降龙十八掌第三十九代传人,半生漂泊不定,只为寻得这天下最高强的武功。

听的人问道,是什么样武功呢?

那人立即拍案而起,还有什么武功?当然是那武林绝学《葵花宝典》!

我听完一口酒卡在喉咙里差点儿被呛死。

无论是哪一种版本,始终不是我想要的那一种。

我一直以来的梦想是成为一个武功高强行侠仗义的侠客而不是侠盗,一柄剑,一壶酒,浪迹天涯,自由自在。我费尽心思去寻找的,也不是什么绝世武功,而是一个买玉镯的女子罢了。

我恨上天对自己的不公平,因为无论我如何努力,换来的只是一次又一次希望的落空。

我早就吃腻了红烧猪蹄,金银财宝对我来说也已经毫无意义,这个世上有很多事是钱办不到的,钱能办到的事,那都不叫事。

06

大概就是想圆自己一个大侠梦吧,我决定给自己弄一把配剑,不要多值钱也不要多牛逼,有年头有来头就行,目标我都选好了,姑苏城林家堡的古剑“青锋”。

就在刚在,我托丐帮的兄弟传出消息:借剑青锋一用,十日内来取,盗圣方一白。

由于此次行动颇为凶险,毕竟这回要偷的不是什么金银珠宝,习武之人从来都是剑不离身的,而姑苏林家向来又以武术世家著称,所以我不但将期限延长至十日,还早早地预备好迷香、迷药、雷火珠等家伙,潜伏在林家四周,静观其变。

不知是我盗圣的名号多年来已被传得神乎其神,林老爷颇为忌惮,还是老头子年纪大了,脑子不够用,他闻讯后居然广发英雄帖,召集江湖各路英雄好汉前来林府相助。

当然了,也可能是我用词不当,当初就不该用“借”字,结果林老头误以为我盗剑是假,上门挑事是真,不过这样也好,江湖本就鱼龙混杂,我不妨就顺水推舟,扮做过路侠客混进去,耐心等待这场好戏。

大约过了三天,整个林家堡便被闻讯赶来的武林人士围得水泄不通,就连大门外也聚满了平头百姓,其中有男有女,有老有少,这些人有的为一睹盗圣尊容,有的为拜师学艺,切磋比武,更有甚者,还有青春少女扬言要当面表白,与梦中郎君浪迹天涯,百年江湖。

总之林家上下一时间忙得焦头烂额,连家里的大米猪肉乃至厨房人手通通不够用了。我就在这时趁乱摸了进去,一路打探地形,谁想林老头此刻正与众人在大厅议事,我一不留神推门而入,众人的目光在那一刻齐刷刷落到我身上。

喂,干什么的?

阁下是哪路英雄?

此人莫非是盗圣派来的奸细?

哦,那个,各位大侠好,小的是过来帮厨房打下手的,那个,第一次过来走错了,不好意思。

我故作尴尬地抬起头,刚想转身告退,却一眼望见林老头身旁那个无比熟悉的身影,那张夜夜出现在我梦里的脸,羞涩甜美的笑容,还有那两个浅浅的酒窝。

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。

07

爹爹,爹爹,我认得他,他就是帮女儿追回玉镯子的那位小哥。

爹爹现在有要紧事,你先带他下去,好生招待。

接着我们一起坐在大厅隔壁的屋子里,她看着我,我也看着她。

再次见到了此生最想见到的人,我感觉世界是那么美好,空气那么的清新,阳光那么的灿烂,就连窗外飞的鸟儿都变大只了。

生活就是这样,有时候你失去一个人,像是丢了一件很重要很重要的东西,你白天找,晚上也找,每天都在找,可它却在一个阳光温暖的清晨,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,自己出现在你面前。

眼前的这个人,多年不见长胖了些,面色依旧还是那样红润,眉毛浓了些,笑容却还是当年那般的温柔动人。我看着她,激动得有些热泪盈眶。

她问我,小哥,你的眼睛怎么了?

我说,没事,刘海扎到眼球了。

她递过来一块手帕说,其实后来我让丫鬟去银楼找过你,可是你已经不在那里了。因为那次我也是偷偷跑出来的,所以……

我擦了擦眼睛说,没事,我懂。

她说,对了,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。

我愣了一下,说,叫我小方就行。

小芳?嘻嘻,那不是女孩子的名字嘛?

我说,不是那个芳,是天圆地方的方。

她点点头说,哦,我叫林媚。

林妹妹?

不是那个妹,是抚媚的媚,对了,你是爹爹请来做菜的厨子吗?

我想了一想,说,其实我是个写小说的,我这次来的目的是想为盗圣系列故事收集素材的。

她听完站起来,一脸惊喜的说,盗圣的故事?啊,我最喜欢他了,听说他超帅的,单枪匹马就想来偷爹爹的宝剑呢,你快给我讲讲他的故事!

看着眼前满心期待的花痴少女,粉嘟嘟的小脸,大大的眼睛,蝴蝶般忽闪的睫毛,我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。

我说,你掐我一把我就讲。

她说,干嘛要掐你啊。

我说,快掐,不然不讲。

啊——

“要说这盗圣方一白啊,他六岁上山跟着师傅学武,梦想着自己有一天能像每个传说中的大侠一样,一柄剑一壶酒,浪迹天涯,可是下山后才发现自己有多么没用,你知道吗,他呀,以前还跟人学过杀猪呢,一头猪有多难杀你知道吗?我跟你讲哦......”

与此同时,隔壁的议事大厅里传出雷鸣般的叫好声,隐约能够听到有个声音在说:“这一次,方一白若是敢来,大伙儿就合力将他捉住,若是不来,他盗圣的脸可就丢尽啦,哈哈哈哈......”

我心想,这世上已经没有盗圣了,就在看到林妹妹的那一刻。

▼本期简介▼

?音乐:

RunAway—Audius

?作者:

夜灵,90后写作者。新浪微博:YL夜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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